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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年检

一、工商年检时间: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 


二、年检的内容:


(一)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二)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三)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四)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年检的程序:


(一)企业上网填写年检表;工商部门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年检表,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检表及相关资料; 
(三)企业交纳年检费; 
(四)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五)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四、企业申报年检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年检报告书;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项所列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 
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出资期限到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